药械监管迎重大变革,仿制药研发走向何方?

2025开年,医药行业迎来政策利好,国务院办公厅重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明确提出5方面24条改革举措,旨在推动我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药品医疗器械的需求。

我国作为人口大国,对药品的需求量庞大,长期以来仿制药都是保障民众用药的关键一环。“722核查”拉开药政监管改革的序幕后,我国大力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在提升药品质量、满足人民用药需求方面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随着改革的深入,《意见》的出台备受瞩目,为仿制药研发带来了哪些发展机遇和挑战?

01 首仿独占
《意见》提出要完善药品医疗器械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制度。对符合条件的首个化学仿制药给予一定的市场独占期。通过市场独占权,医药企业可以获得基于市场价值的合理回报,将有效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创新力度,填补国内治疗药物空白,满足迫切临床需求。
02 能者居之
为应对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业态创新给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带来的新挑战,《意见》要求加强对委托研发、受托生产和上市后变更的监管,支持信息化水平高、质量保证和风险防控能力强的企业接受委托。
03 剂型拓展

仿制药研发的目标是虽然复制原研药,但在技术革新和剂型拓展方面仍有很大发展空间。《意见》指出,要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逐步向滴眼剂、贴剂、喷雾剂等剂型拓展

END

我国医药创新已步入发展关键期,政策利好进一步向创新药倾斜的同时,也更加注重对仿制药从研发至生产全流程的质量监管,企业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以更优质的产品满足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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