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真实世界研究?它与传统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有什么不同?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目前国内外上市新药的临床试验大都采用传统、经典的随机、双盲、对照临床试验,新药在上市前充分获得经过试验的循证医学证据,因此随机对照试验被认为是评价药物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金标准。然而,由于随机对照试验本身存在三大局限性,且国际上通过不断尝试,已经积累了关于真实世界的丰富实践经验,证明真实世界有效可行,因此,2020年1月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研发与审评的指导原则(试行)》(2020年第1号),鼓励真实世界研究发展,促进药物创新研发,提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与对照临床试验不同,真实世界研究是指,将药物真实的使用在患者身上,然后通过在真实世界环境下收集与研究对象健康有关的数据(真实世界数据)或基于这些数据衍生的汇总数据,通过分析,获得药物的使用情况及潜在风险-获益的临床证据(真实世界证据)的研究过程,这些数据包括日常收集的各种与患者健康状况和诊疗及保健有关的数据,通常来源于卫生信息系统、医保系统、疾病登记系统、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联盟等。

由于药物上市后将广泛应用于各类不同情况或状态的患者,包括上市前随机对照试验中无法纳入观察评价的患者如老人、儿童或者孕妇,故而真实世界的干预措施与临床实践基本一致,主要考察评价药物在实际临床应用条件下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在大多情况下,真实世界和随机对照试验相辅相成,真实世界所产生的证据往往可以作为药物上市前对照临床试验证据的补充。

为了保证真实世界管理有法可依、有理可据,保护参加临床试验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研发与审评的指导原则(试行)》(2020年第1号)《真实世界研究支持儿童药物研发与审评的技术指导原则(试行)》(2020年第22号)及《用于产生真实世界证据的真实世界数据指导原则(试行)》(2021年第27号)等相关指导原则先后发布,指导真实世界数据的收集、提取和适用性评价等,其中,《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研发与审评的指导原则(试行)》明确给出了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监管决策的6种情形,包括:①为新药注册上市提供有效性和安全性的证据;②为已上市药物的说明书变更提供证据;③为药物上市后要求或再评价提供证据;4名老中医经验方、中药医疗机构制剂的人用经验总结与临床研发;⑤指导临床研究设计;⑥精准定位目标人群,确保受试者能够在生命健康以及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情况下使用最新研制的相关疾病特效药,也为真实世界研究在国内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

目前,全球范围内使用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监管决策已经有许多案例,其中在国内被大家所熟悉的主要包括:贝伐珠单抗基于超适应证使用的真实世界研究证据扩大联合用药;地舒单抗利用我国台湾健保数据和我国香港临床数据产生的真实世界证据支持新增骨质疏松适应证;以及普拉替尼使用海南博鳌乐城真实世界证据支持在内地获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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